“枫”景徐来 人民法庭是司法系统的“神经末梢”,是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也是助推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为积极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徐州中院官微开设“‘枫’景徐来”专栏,带您领略那些“散布”在百姓身边的法庭“枫”景,听听那里的故事、感受那里的初心与使命。 窑湾东眺沧海,西顾彭城,南瞰淮泗,北瞻泰岱,被誉为“黄金水道金三角”。窑湾法庭负责审理窑湾镇和草桥镇一审民事案件,年均审执结案件1300余件,曾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今年以来,新沂法院窑湾法庭针对多发、高发诉讼案件,以及涉民生案件比重大等案件实际,切实发挥示范调解、多元解纷、风险研判等多重功能,推动司法审判向矛盾纠纷源头延伸、向事前预防延伸、向社会治理延伸,在重点领域类案治理、群体性纠纷化解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示范“树标杆” 化解类案更高效 7月26日,窑湾法庭驻庭调解员接到群众反映后,上门走访某工厂开展调解工作。工厂门口,职工围成一圈,正在为讨薪难题发愁。见到调解员,大家纷纷说起了自己的情况。 “我一个月挣不下多少钱,这拖欠的工资总共也就一两千,对于工厂不算多,但都是我家的糊口钱,麻烦给想想办法吧!”“我和小朱被厂里拖欠了一万多元,孩子马上要开学了,还指着这笔工资交学费呢。” 经过调解员深入调查,面临同样境遇的不止眼前几人,工厂19名工人均存在劳务费被拖欠的情况。调解员当即决定对接辖区政府和劳动部门,同时引导职工理性维权、督促公司清偿劳务费。为稳定当前形势,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员还联系其他未到场的被拖欠劳务费职工,统计欠款金额,耐心释法明理,做好工人们的疏导工作。最终,在反复沟通协商后,工人理解了厂里困难作出让步,工厂也表示会在两个月内支付拖欠工人的所有款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有效运用“示范调解”模式,窑湾法庭成功化解了该19起劳动报酬纠纷。窑湾法庭对涉及相同当事人的多个案件及批量系列案件,集中送达、集中调解,推动多个纠纷一次解决,将示范调解和督促履行相结合,化解劳务合同系列案件5批36起。同时,窑湾法庭针对相关纠纷产生的原因和演变规律,分析成因特点,谋划举措建议,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 8月19日,窑湾法庭在居民小区内审理了系列46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组织群众、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让居民在家门口见证法律的庄严与公正。窑湾法庭构建“巡回审理、庭后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庭后审判法官组织现场调解并答疑,通过示范性调裁推动类案化解,起到以点带面示范辐射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32次,化解案件80余起。 多元“聚合力” 涉农解纷更精准 “咱们以后使用无人机作业要注意了,不仅要考虑到旁边地块种植的作物,也要看好当天的天气、风向,别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啊。”调解完毕,法官语重心长地告诫几位当事人。 几周前,村头的这片土地损失赔偿还是两家人的矛盾焦点。马某委托李某使用无人机向自家麦田喷洒农药,却导致邻居家巩某种植的阳光玫瑰葡萄受损。巩某多次找马某、李某协商无果,无奈诉至新沂法院。 法官初步了解案情后,判断本纠纷适合村内知情人协调解决,便主动向当地从事农作物种植的人大代表求助。在田间地头,双方仍各执一词。走访勘察过程中,法官向人大代表询问判断此类问题的经验,明晰了调查思路:结合农药产品使用说明以及从新沂市气象局调取的当日风力风向的情况,实地勘测巩某的葡萄地与打农药的小麦地的相对位置。最终,法官认定巩某的葡萄受损与李某操作无人机喷洒农药有因果关系,并参考人大代表意见,确定了巩某损失数额。经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巩某和马某、李某终于握手言和,马某和李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窑湾法庭庭长肖影介绍道:“法庭充分利用‘点单’旁听、‘派单’监督、‘接单’评议代表联络工作机制,引导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在新类型涉农系列纠纷调解过程中,人大代表协助法官,基于生活经验、常理常情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因果关系,成功化解案件10件。” 群体性、导向性纠纷发生后,窑湾法庭及时启动乡镇领导协调、法官提前介入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三方联调”机制,注重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在化解辖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时,以调解方式结案10件后,主动与镇党委沟通,将剩余6件纠纷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9月11日,窑湾法庭以委派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系列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此外,窑湾法庭还联合当地村委会、乡人大等,开展与辖区群体性纠纷案例相关的法律普法宣传活动共12场次,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民法典等法规的讲解,现场回答群众提问。 研判“治未病” 社会治理更有方“这片鱼塘地村里按照合同给你们几人承包了,你们不交承包费,村民想把地收回去。”“村里把我们的地流转出去,合同都签订2年了,才收到1年的承包费,其他人自己把地流转出去拿得更多。”“可否再宽限宽限,我已经在筹钱了。” 村委会内,村书记、承包户、村民们争论不休。窑湾法庭工作人员见状将三方拉开,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分别与三方沟通协调。法官劝说几位村民:“村里受大家委托集中流转土地,委托协议经审查合法有效。村里流转比大家自己流转要更有效率,承包费已经催要了,大家再耐心等等。”同时,法官向村委会劝说适当减免承包户的违约金。最终,承包户表示会配合村委会工作及时缴纳承包费,村委会也不再收取违约金,并承诺向村民及时发放承包费,纠纷得到化解。在本案处理中,窑湾法庭发现土地集中流转给村委会带来了新的风险,一旦有农户表示不再授权村集体流转土地,或者主张其从未授权村集体流转土地,则可能影响成片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的履行,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为此,窑湾法庭及时向新沂市农业农村局发送司法建议,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并予以及时反馈。窑湾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对案件办理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以情况反映、司法建议等方式加以反映,持续助力重大风险矛盾排查和防控工作力度,推动治理方式由“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努力让人民群众真正受益。近日,针对农村地区保健食品安全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助推强化食品案件监管,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法庭是‘基层中的基层’,是离老百姓最近的前沿阵地,我们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向一线延伸,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力量,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新沂法院院长魏志名表示。 文图:赵帅 赵雨秋 王雨璠审核:孙庆 褚红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